前天一整天新聞花了很大的篇幅在報導扁案的偵訊光碟議題,我沒有花很多時間仔細看,不過電視台轉來轉去還是看到了一些,我的感覺是,特偵組的檢察官好像有牌的流氓,想辦誰就辦誰,不想辦誰即使有犯罪的嫌疑還是可以安然脫身.......這使我聯想到警總的年代,差別在於警總年代不是只有言語恫嚇,還加上刑求伺候,現在的特偵組檢察官大概知道刑求會留下痕跡,所以只能出言恫嚇,這不知道算不算台灣人權的一大「進步」?
我印象深刻的有兩段,第一段是前竹科管理局局長李界木的偵訊,說到這裡我不得不提一下,大學時代看過不少本李界木寫的有關環保議題的書,沒想到他現在淪落到收受廠商的賄款,真是有點相見不如懷念的感覺。偵訊中李界木已經說了龍潭案是「共識決」,特偵組的檢察官竟然說共識的話我就全部一起辦了,還提說這樣會很複雜還是什麼其他類似的話。這不是出言恫嚇是什麼?為什麼被告都已經說了是共識決,檢察官還是要引導被告說出這是阿扁主導,試圖證明這之間的對價關係?
另外一段是辜成允突然提到張榮味,檢察官不知道是叫他不要提還是把話題叉開,感覺就是整個偵訊只是為了把阿扁打入十八層地獄,因此其他不相干的人都不要扯進來,即使有犯罪的可能也可以忽略(甚至可能是怕辦下去會動搖國本?),這讓我想到最近看的一部日劇「SP特勤刑男」,裡面有一部份劇情提到有一位企業的重要財務操盤手,因為有太多重要的政經人士透過他非法洗錢或是從事不法的勾當,檢察官竟然還怕逮捕他了之後如果沒先過濾他什麼該講什麼不該講,怕他講了什麼人事物會「動搖國本」,所以在還沒決定如何跟他溝通之前先派了特勤人員去保護他以防他被特定人士暗殺。寫到這裡我還是得說,看來日本還是比台灣高明一些,至少他不會等到逮捕這個燙手山芋才來決定怎麼做,難道特偵組檢察官要幹壞事不會先跟辜成允溝通好,一定要等到開始偵訊了發現苗頭不對才處理?這會不會遜了點?還是說反正他們覺得可以隻手遮天所以反正沒差?這樣感覺起來不是特偵組檢察官而是台灣人民遜ㄟ......
我要說的是,阿扁有罪,抓去槍斃(如果他的罪刑可以判死刑的話)也死不足惜,事實上身為一個過去長期以來都是支持民進黨的我,覺得阿扁真的是民進黨的罪人,如果不是他八年幹得這麼爛(我常說,即使八年都躺著幹不做事,民進黨的狀況也不會像現在這麼糟),民進黨應該隨便選都可以贏那隻馬,但即使他做的再爛,不是他做的還是不能推給他,難道到了二十一世紀,台灣的司法還是先把人訂有罪無罪,然後再來羅織入罪?那乾脆也不用浪費這麼多力氣辦案了,直接看要把阿扁關多久決定一下,台灣人民的納稅錢不需要如此浪費.......
我印象深刻的有兩段,第一段是前竹科管理局局長李界木的偵訊,說到這裡我不得不提一下,大學時代看過不少本李界木寫的有關環保議題的書,沒想到他現在淪落到收受廠商的賄款,真是有點相見不如懷念的感覺。偵訊中李界木已經說了龍潭案是「共識決」,特偵組的檢察官竟然說共識的話我就全部一起辦了,還提說這樣會很複雜還是什麼其他類似的話。這不是出言恫嚇是什麼?為什麼被告都已經說了是共識決,檢察官還是要引導被告說出這是阿扁主導,試圖證明這之間的對價關係?
另外一段是辜成允突然提到張榮味,檢察官不知道是叫他不要提還是把話題叉開,感覺就是整個偵訊只是為了把阿扁打入十八層地獄,因此其他不相干的人都不要扯進來,即使有犯罪的可能也可以忽略(甚至可能是怕辦下去會動搖國本?),這讓我想到最近看的一部日劇「SP特勤刑男」,裡面有一部份劇情提到有一位企業的重要財務操盤手,因為有太多重要的政經人士透過他非法洗錢或是從事不法的勾當,檢察官竟然還怕逮捕他了之後如果沒先過濾他什麼該講什麼不該講,怕他講了什麼人事物會「動搖國本」,所以在還沒決定如何跟他溝通之前先派了特勤人員去保護他以防他被特定人士暗殺。寫到這裡我還是得說,看來日本還是比台灣高明一些,至少他不會等到逮捕這個燙手山芋才來決定怎麼做,難道特偵組檢察官要幹壞事不會先跟辜成允溝通好,一定要等到開始偵訊了發現苗頭不對才處理?這會不會遜了點?還是說反正他們覺得可以隻手遮天所以反正沒差?這樣感覺起來不是特偵組檢察官而是台灣人民遜ㄟ......
我要說的是,阿扁有罪,抓去槍斃(如果他的罪刑可以判死刑的話)也死不足惜,事實上身為一個過去長期以來都是支持民進黨的我,覺得阿扁真的是民進黨的罪人,如果不是他八年幹得這麼爛(我常說,即使八年都躺著幹不做事,民進黨的狀況也不會像現在這麼糟),民進黨應該隨便選都可以贏那隻馬,但即使他做的再爛,不是他做的還是不能推給他,難道到了二十一世紀,台灣的司法還是先把人訂有罪無罪,然後再來羅織入罪?那乾脆也不用浪費這麼多力氣辦案了,直接看要把阿扁關多久決定一下,台灣人民的納稅錢不需要如此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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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美國的戲劇(像是Hugo的最愛Law and Order)警察跟檢察官也是又哄 又嚇,要讓嫌犯認罪的。http://people.howstuffworks.com/police- interrogation.htm 美國檢察官偵訊的時候跟嫌犯達成協議,以減罪的方式要他在審判另外一 個更大尾的罪犯時作證,也是常有的事。 不對案件預設立場,是法官在審判時應該有的立場,但是檢察官代表訴 方,偵訊時自然就是假設某人有罪,也不太可能還安慰嫌犯"我也還在幫 你找你無罪的證據"。 不過檢察官查案的時候還是要保持開放的態度,偵 訊(針對特定人物)跟偵訊外(針對案件,不是人物)的查案我想是不太一樣 的。這還要請小杜法官釐清評論一下。 針對於檢察官持有政府公權力及資源的不公平,才要有訂定保護措施:檢 察官需要得到法官(公平立場)許可才可以持續羈押嫌犯,羈押也有時間限 制(我查過其他國家,例如日本期限好像還比台灣長),偵訊過程有時間限 制,要錄影音存證,偵訊時被偵訊人要有委任律師在場(台灣有沒有我不 知道,美國是有的),審判時所有檢方持有的證據都必須要讓被告的辯護 律師知曉,並讓辯護律師有足夠時間研究用來辯護。台灣不知這方面做的 如何?
其他國家到底怎麼做我是不清楚,或許真得請法官大人說明, 但我要說的是慣例不代表是對的, 就像台灣二三十年前刑求是普遍存在的事實, 但現在我想應該沒人認為那是對的, 檢察官要假設某人有罪或許我沒什麼意見, 可是他必須去找出證據證明他想的是對的, 日劇Hero就是這麼演的, 不是隨便亂起訴, 然後把最後責任推給法官, 難怪法官會有這麼多判不完的案件, 而起訴卻沒被定罪的案件, 檢察官卻一點也不用負責任, 像這種在偵訊時出言恫嚇要入人於罪這我沒辦法接受, 試想如果被偵訊者非是有一些基本法律常識者, 又抑或是對司法非常恐懼者, 檢察官嚇一嚇, 叫他說誰有罪即使不是事實他們有能力抗拒不配合嗎? 那這樣不是浪費司法資源是什麼? 這跟本就是檢察官威嚇教唆作偽證, 我還是覺得我繳的稅不應該是用來養這樣的檢察官.....
補充一下, 檢察官安幫嫌犯找無罪的證據, 不管是日劇Hero裡或是我最近看的港劇法證先鋒(不過這劇裡是法證跟法醫幫嫌犯找 不是犯人的證據)都有很多, 日劇Hero裡是警察為了績效就亂找替死鬼移送, 木村拓哉則是抽絲剝繭還事實真相, 所以我不認為檢察官要預設立場認為疑犯有罪, 或是即使如此也要去找出證據而不是用恫嚇的手段取供入人於罪。
檢察官到底要採取什麼立場,之前我對這個問題還蠻有興趣,也看了一些 資料... 美國偵訊的時候律師是在現場的,就是要防止恫嚇取得口供,而且口供不 能當作唯一的證據。我記得美國最高法院還通過判決說在特別情況下,警 察對嫌犯說謊取得的口供也可以算。 http://www.straightdope.com/columns/read/2842/what-can-the-police-lie-about-while-conducting-an-interrogation 在台灣如果檢察官隨便起訴,證據明顯不足的情況下,不會被法官駁回嗎? Hero的檢察官俊男美女太多了,沒一個壞檢察官。我想如果是警察或是法 官的戲劇,大概裡面壞檢察官會出現吧。
檢察官起訴法官就得審案, 證據不足應該就是判無罪, 我是不知道這是不是你說的駁回, 這可能要問法官大人才知道...... 但如果檢察官的心態是反正有沒有足夠的證據我都已經預設立場要起訴, 因為判決的決定權在法官身上, 責任不是檢察官的, 小心哪一天我們都可能莫名其妙要常跑地檢署跟法院, 你可以想像哪天這種濫權亂訴的情形到我們身上嗎? 即使最後被判無罪, 也已經是勞民傷財, 甚至誤人一生了(當然我不是說阿扁是這種情形), 我也知道Hero裡不是反映真實的檢察官情形, 就像美國的戲劇也不見得是反應真實的情形, 而這跟俊男美女應該沒什麼關係, 但至少我們看了認為那樣的檢察官才是對的, 有爛警察、爛調查局人員當然也有爛檢察官甚至爛法官, 但是我們不該認為有爛的情形是應該的.....
我想檢察官亂告人的情況應該有(就像有些警察也會亂抓人),但是還不會 到整個系統崩潰的狀況吧,檢察官要寫起訴書也很辛苦。 有爛的情形不是應該的,但是是不能避免的,系統一大,事情一多,一定 會有人在某次工作上出問題,制度設計就得把這個人的因素考慮進去。要 每個檢察官每次偵訊都像木村拓哉那樣友善,大概很難做到。 我所謂駁回的意思是檢察官亂搞,法官不審犯人,直接駁回。不知道有沒 有這樣的制度設計。 "俊男美女"一說是隨口開玩笑的,不過我想戲劇都要美化主角纔會有收視 率;討人厭的主角大概沒什麼人想看... 李界木偵訊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不知網路上可不可以看到該偵訊的報導? 如果檢察官認為李之前的證詞有問題,警告他作假證的後果,這樣算不算 恫嚇?我想如何界定恫嚇必須要很小心,不然任何偵訊都等於是檢察官進 行"不明說"的恫嚇(檢察官我可是掌有國家資源的,給我小心點),那就 沒辦法辦案了。我之前網路上找到的,美國法院的判決好像就是這個意思 (該篇沒有判決全文不甚明白)。
"法官不審犯人"應該是"法官不審被告",抱歉。
系統一大,事情一多,一定會有人在某工作層次上出問題, 這我不否認, 但是我想不應該出現在特偵組身上, 這可是所謂的檢察官的菁英, 如果菁英都如此, 其他的可想而知, 而何況他們辦的是動見觀瞻, 全國人民矚目的案子...... 我看到李界木的偵訊過程裡(當然只是片段), 給我的感覺就是恫嚇, 而不是檢察官要他不要作假證, 反正是檢察官恫嚇他想逼他作假證, 更何況如果李界木自己想作假證, 檢察官應該找出他作假證的證據來告他吧, 特偵組檢察官給我的感覺就是想以證人、被告的口白做為證據, 而不去找真正的證據, 當然這樣法官不見得會採信, 最後的結果就是我說的, 浪費國家資源, 陳哲男(他是個爛ㄎㄚ,我先聲明), 最近去濟州島賭博那件事牽扯出來的案子已經二審無罪確定, 就是最好的例子。 台灣的司法到底是無罪推定, 還是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 這是最根本的問題, 如果這裡面又有政治指導司法, 那就更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