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發生了一起戰車爆衝事件,造成一位連長不幸殉職,看到這則消息,著實令人難過,但這兩天又衍生了另外一件後續令人矚目的消息,這位連長的未婚妻希望能取精為他們兩個留下後代,但由於法律的不允許,差點讓整件事多添一樁遺憾!
先講講我的私人感受好了,我覺得世界上還是有偉大的愛情的,只是不是每個人都遇得到的吧!這位連長的未婚妻不但希望留下他跟未婚夫的愛情結晶,甚至還打算跟他進行冥婚,不管這是不是一時衝動,以後會不會後悔,我都覺得,這一刻,愛情是偉大的!我在想,不管誰是我的女朋友,萬一有一天我不幸也發生類似的事情,會不會有人也這麼對我?我想應該是不容易吧!因此我覺得能夠得到偉大愛情的人是幸運的!
再回到這整個事件,後來衛生署又急轉彎,允許醫師幫這位連長取精,但是又說了,取精可以,但如果用來生殖則又違背法令,姑且不論法律的規定到底為何,又原因何在?我覺得這些規定都是為德不卒!本來你路不開,或許最後人家帶著遺憾就死心了,但是你現在路開一半後,又說後面的路不開了!我覺得這是典型的官僚殺人,真是莫名其妙!感覺上就是輿論開始出現壓力後,我就開一點點小門,但是始終不願意開出一條光明大道給人家走,這真的是有病!
或許是我才疏學淺,不夠專業,也或許這裡面真的牽涉到醫學倫理或法律規定,法官大人你應該可以補充一下,到底這是什麼原因?另外我想知道的是,到底法律是禁止這麼做還是沒有說可以這麼做?換句話說,這到底是正面表列或負面表列?根據報導,以後這個試管嬰兒好像可以到第三國去做,那為什麼別的國家可以,台灣不行?我是不夠專業啦,但是這讓我想到器官移植捐贈的事情,好像台灣的規定也都有類似的爭議,於是台灣不能做的,很多人都跑到其他國家去做,尤其是大陸,但是大陸的醫療水準又讓人很擔心,這種惡性循環真的對民眾好嗎?我實在很懷疑!但我還是必須聲明,我是不贊成器官用「買賣」的,因為那已經超出我可以忍受的道德範圍了!只是若不涉及買賣,真有善心人士或是好朋友間願意「救人一命」,為什麼法律也不准呢?
無論如何,我還是要對這位因公殉職的連長致上最高的敬意,更要為這位堅強走下去的連長未婚妻拍拍手,相信妳的真愛,一定會感動上天,讓妳心想事成的!
先講講我的私人感受好了,我覺得世界上還是有偉大的愛情的,只是不是每個人都遇得到的吧!這位連長的未婚妻不但希望留下他跟未婚夫的愛情結晶,甚至還打算跟他進行冥婚,不管這是不是一時衝動,以後會不會後悔,我都覺得,這一刻,愛情是偉大的!我在想,不管誰是我的女朋友,萬一有一天我不幸也發生類似的事情,會不會有人也這麼對我?我想應該是不容易吧!因此我覺得能夠得到偉大愛情的人是幸運的!
再回到這整個事件,後來衛生署又急轉彎,允許醫師幫這位連長取精,但是又說了,取精可以,但如果用來生殖則又違背法令,姑且不論法律的規定到底為何,又原因何在?我覺得這些規定都是為德不卒!本來你路不開,或許最後人家帶著遺憾就死心了,但是你現在路開一半後,又說後面的路不開了!我覺得這是典型的官僚殺人,真是莫名其妙!感覺上就是輿論開始出現壓力後,我就開一點點小門,但是始終不願意開出一條光明大道給人家走,這真的是有病!
或許是我才疏學淺,不夠專業,也或許這裡面真的牽涉到醫學倫理或法律規定,法官大人你應該可以補充一下,到底這是什麼原因?另外我想知道的是,到底法律是禁止這麼做還是沒有說可以這麼做?換句話說,這到底是正面表列或負面表列?根據報導,以後這個試管嬰兒好像可以到第三國去做,那為什麼別的國家可以,台灣不行?我是不夠專業啦,但是這讓我想到器官移植捐贈的事情,好像台灣的規定也都有類似的爭議,於是台灣不能做的,很多人都跑到其他國家去做,尤其是大陸,但是大陸的醫療水準又讓人很擔心,這種惡性循環真的對民眾好嗎?我實在很懷疑!但我還是必須聲明,我是不贊成器官用「買賣」的,因為那已經超出我可以忍受的道德範圍了!只是若不涉及買賣,真有善心人士或是好朋友間願意「救人一命」,為什麼法律也不准呢?
無論如何,我還是要對這位因公殉職的連長致上最高的敬意,更要為這位堅強走下去的連長未婚妻拍拍手,相信妳的真愛,一定會感動上天,讓妳心想事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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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則新聞時,忍不住就哭了... 唉~法理不外乎人情不是嗎?
是啊, 所以我認為是一堆不食人間煙火的人在墨守成規, 重點是, 成規還沒經過立法院通過..... 好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