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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歡流氓,這個流氓是誰?是教育部........因為對大學來講,教育部是流氓,叫學校幹啥就得幹啥,學校連屁也不敢放一個....
        自從升等成了助理教授後,我大概已經罵過三四個學校的行政人員了,不為什麼,因為我覺得學校的行政人員基本上跟過去的公務人員沒有兩樣,老是以為自己是老大,我念了台大這麼多年,從來不覺得行政人員敢這樣對老師。舉個例子來說,在學校沒有出一毛錢的產學計畫裡,竟然會計室還可以對我報帳的程序百般刁難,好吧,你要刁難我可以,但我要讓你知道惹到我比惹到恰查某還慘,於是我直接告御狀,找校長,而且我已經想好了,如果找校長也沒有用,很簡單,我直接「具名」到教育部檢舉,我是不會寫黑函的,因為我講的都是實話,幹嘛用寫黑函這種方式!
        不過還好告御狀就已經有用了,校長把會計室主任叫來念了一頓,為什麼只有念,沒有罵,因為校長脾氣太好了,說實在的,校長是個好人,也很有心,不過光靠他一個人的力量要改變一個從專科改技術學院然後再改科大的四五十年老舊機器,不管從組織變革或從組織文化的角度來看,我知道都是不可能的任務!因此,我下定決心,不是明年走最晚就是後年走,我再也不想待在這爛學校了!
        言歸正傳,因為我現在是這麼討厭這個學校(其實應該是討厭它的行政體系啦!),所以只要能讓這個學校付出任何的代價,我都會覺得很爽,最近就有這樣的一件事發生,讓我爽在心裡,認為教育部這個可能被大學當作流氓的傢伙真是幹得好!
        到底是什麼事讓我這麼高興呢?九月的時候教育部公布了一個鼓勵大專院校教師撰寫我國產業個案的補助計畫,我也寫了一份寄到教育部去審查,經過了兩個月左右的時間我收到通知,在申請的221件案子裡通過了77件,我是其中的一件,不過其實這個案子主要是我想幫我正在念博士班的老哥找點補貼,因為大嫂才剛生第二胎,他又不能全職工作,是有點辛苦啦,因此我大概就是賺名,我哥哥賺利啦,因此我也沒有很大的喜悅!後來陸續收到一些通知,問題來了,教育部公文理寫得很清楚,我被補助的金額是二十五萬,但這案子是部分補助,學校至少需自籌百分之十五經費,換算後大概是四萬多吧,這時我跟我哥哥開始討論,這四萬多是學校要出還是我得自己去籌?甚至得比照產學計畫由廠商出?由廠商出這點我是抵死不從啦,因為我要寫的個案廠商已經幫過我很多忙了,我怎麼好意思還要他們破費!最後我決定死咬教育部公文,因為上面只有寫學校得自籌百分之十五,我認為這自籌的意思就是學校得付就是啦,而學校的研發處在收到教育部公文後也打來跟我詢問一些事情(跟以往態度大不同,我猜應該是因為教育部的案子的關係吧!),於是我更一口咬定就是學校得出,然後我又說我跟會計室溝通不良,不想去跟會計室講,這時候研發處的企畫組組長馬上跟我說,沒問題,他去說就可以,哈哈,搞定,這四萬多學校出....這時候我的心情比當初接獲通知補助二十五萬時爽太多啦,只要可以讓這個學校付出代價,什麼都好,呵呵!我看我要在來好好研究一下,教育部有什麼案子要做,而且是部分補助的,給他用力爭取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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