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的當紅炸子雞,新聞局長姚文智,在謝長廷第一次選市長時我就認識了,那時候他有兩個跟班,一個是現在的高雄市議員趙天麟,他現在到了台聯去了,一個是謝長廷現在的辦公室主任林耀文,但是後來市長選完就不常聯絡了!現在每個人都「雄霸一方」,真是了得!!!
不過這不是我今天要講的重點,我是想談談洪秀柱委員跟姚文智局長的「表皮之爭」,其實應該也不是這樣講,因為偷偷在洪秀柱服務處寫上「婊子」的應該不是姚文智啦!這樣比起來,姚文智算是比較有風度的!儘管他憤而離席,但至少婊子不是他罵的,不過要是我,我可能當場不會罵婊子,我會說,洪委員,你說我痞子,那我可以說你「老處女」嗎?
因為後來洪秀柱搬出國語字典,宣稱他講姚文智是痞子,只是陳述事實,我現在找不到他所謂痞子的解釋是啥,反正就是一堆不太好的東西就是了,好啊,如果說洪委員妳說陳述事實是對的,那我可以代姚局長說你是老處女嗎?因為妳沒結婚啊!沒結婚在台灣社會裡不是常常被說是老處女嗎?
不過我想洪委員可能會抗議,她可能會說,我是老沒錯,但是不是處女(我是說可能啦,但是這我沒辦法確定喔!)
好吧,那我再改一下,改成「老查某」好了,這樣總可以了吧,不管是形容詞或是名詞,都是事實,但是洪委員你接受嗎?
我知道有人會說我是耍嘴皮子,是啊,我承認,但洪秀柱講的那些話,不也是耍嘴皮子嗎?為什麼立委可以,我就不行?立委還是我們選出來的,我們是他的老闆不是嗎?
等到被人寫上婊子後,洪秀柱又張牙舞爪的說,限警政署二十四小時內抓到兇手,不然警政署的預算可能會有麻煩,我對法律的解釋不是那麼清楚,但是,這算不算恐嚇啊?我們選妳出來是要妳來杯葛預算,只要稍不順心就砍預算的嗎?那好啊,以後萬一我們百姓遭受到什麼偷拐搶騙,我是不是也可以說限警政署二十四小時破案,比照洪秀柱的要求,不然我就要怎樣怎樣?真是莫名其妙!還有,我實在很懷疑,如果他只是在服務處的看板寫上婊子,沒有打電話去恐嚇之類的,ㄚ是犯了啥罪?塗鴉罪嗎?還是什麼?又搞不好他是在講洪秀柱服務處裡面的人,或是住在附近的人,說不定也是事實不一定啊!洪秀柱幹嘛對號入座?
昨天這件事後,我看到同事的MSN ID改成立法院是社會亂源,我馬上也改我的MSN ID,變成「錯,立法院不是社會亂源,是超級社會亂源」!馬的,說實在的,我很想罵髒話ㄟ,希望這種爛ㄎㄚ以後改成單一選區後都選不上,不然還真的是浪費民脂民膏!
- Nov 16 Wed 2005 13:15
我可以陳述事實,說洪秀柱是老處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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